基多,2016年10月26日 —— 人居三大会举办妇女圆桌会议(Women Roundtable), 讨论实施《新城市议程》及其与性别平等、 妇女赋权的关系。
妇女圆桌会议汇聚了学术界、基层、国际组织的广大代表。 他们用不同方式强调,促进性别平等、妇女赋权与实施《新城市议程》息息相关。 几名演讲者在会上指出,如果不从根本上改变性别关系、赋权妇女,那么《新城市议程》就无法成功。
曼彻斯特大学城市人类学家卡洛琳·莫泽(Caroline Moser)女士从性别角度分析《新城市议程》,指出《新城市议程》有11处提到性别敏感干预机制,需要在实践中确认其含义。另有3处谈到转变的可能,涉及机构和改变性别权力关系的结构。莫泽女士指出,“需要分解数据,以表明情势、证明变革。”
佛得角基础设施、土地管理和住房部部长萨拉·洛佩斯(Eunice Andrade da Siva Spencer Lopez)谈到在科学和社区参与的基础上,制定国家城市政策具有重要意义。这些政策必须性别敏感,以便实施《新城市议程》。她声明,在佛得角,“我们致力于制定性别敏感的国家城市政策,推动妇女赋权。”
瑞典国际开发署(SIDA)高级项目专家Mikael Atterhög先生阐述,从瑞典宣布实行倡导女权的外交政策以来,瑞典政府非常支持国际发展合作中的性别平等。按性别和年龄划分的分解数据使我们加深了对这一议题的认识。他还提醒与会者“性别平等关乎男女,关乎平等权利。我们需要改变男性的思维方式,这是实现性别平等必需的根本性转变。”
怀柔委员会顾问委员会成员Olga Segovia女士要求与会者想出办法,“从歧视文化向权利文化转变。”她认为,城市是提升和保障男女权利的核心,但是城市地区存在着严重的收入不平等和贫困问题,必须加以解决。例如,城市的公共空间往往不够开放,存在针对妇女的暴力和骚扰问题。
秘鲁公民社会活动家Relinda Sosa女士称,贫困妇女的城市权利没有实现。她呼吁采取行动,强调妇女组织的作用。“我们不是消极的客户,我们是社会的积极分子。我们是《新城市议程》未来的实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