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旋的楼梯、交叉的路口、坑洼的步道、狭窄的门廊、局促的卫生间、签租约 …… 对于很多人来说,这些事都不困难。 但是对于坐轮椅的人,对于有视觉缺陷或精神残疾的人, 这些小麻烦会成为难以克服的困难, 阻碍他们享受到所有的基本服务、 就业、 教育和文化。 对于他们来说, 城市中这些微不足道的烦心事可以成为他们遭受社会排斥的触发点。

今天是 2016 年国际残疾人日, 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机会, 审视各国和城市的政策、 做法, 推动全面的无障碍。

根据2011 年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银行联合出版的《世界残疾报告》,全球残疾人口超过10亿,其中80%居住在发展中国家。按照收入五等分位数,在全球最贫困人口中残疾人的比例超出一般水平。总之,全球残疾人与非残疾人相比,健康情况差、教育成就低、经济机遇少。

国际法律文书规定,适当住房(adequate housing)的七大标准之一是无障碍。然而,残疾人日常面对的挑战很大程度上源自污名化(stigmatization),这使得残疾人难以获得贷款或签到租约,遭受歧视性法律和政策、环境障碍、支持性服务不足等,妨碍了残疾人的人权。

要建设包容性城市、实现人人享有适当住房权,各国政府和城市政策必须采用并推行非歧视性政策,遵守《残疾人权利公约》,保障采集残疾人的分解数据以制定适当的、实证政策和项目,促进经济资源和机遇,施行适当的建筑规范等。

几年来,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城市为提高便利性做了大量工作,当然需要提高的地方还有很多。作为联合国倡导的人权发展举措的组成部分,联合国人居署、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共同发布了一份报告,题为“城市残疾居民的适当住房权”。报告于2015年发布,全面介绍了城市残疾居民面对的挑战,为致力于在本地区推动变革的各国政府、地方政府和其它利益相关方提供切实的政策建议。

2014年,联合国人居署还出版了题为“住房便利性”的一本手册。手册记录了经济适用的住房解决方案,从设计到建筑都从残疾人和老年人的角度出发。

令人鼓舞的是,在全球范围,向便利城市的转变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大型国际舞台。去年,联合国召开了为期三天的残疾人包容和城市发展论坛。论坛发布的主要建议被纳入今年10月人居三大会通过的《新城市议程》。在最终版中,《新城市议程》在38项条款中提出,需要采取措施,促进包容残疾人,不歧视,并提高便利性。

上述各项都明确显示,全球再次意识到,迫切需要使住房、交通、公共空间实现包容和无障碍,服务于所有人。将来,在全世界,有精神和生理缺陷的人士有望被系统性地纳入城市发展,享受适当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