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unity Participation

2015420日,内罗毕 —— 在第25届会议的间隙,联合国人居署举办了 “城市中的人权、所有人的城市” 会议, 会上讨论了可持续城市化背景下的人权。

会议在“人居Ⅲ”和2015年后议程的框架内,侧重联合国人居署的作用和任务,重点讨论了参与、非歧视、平等、治理问责和社区赋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会上联合国人居署方案司司长阿利翁·巴蒂安尼强调,支付得起非常重要,这是适当住房权的一个组成部分。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OHCHR)的高级人权顾问乌彻娜·恩慕罗尼强调,基于人权的方法须被应用到住房政策和计划上,这些方法必须具有包容性且没有歧视。

城市权利

来自GROOTS(姐妹协作基层组织)的莫琳·巴哈蒂分享了她的经验,即如何让民间组织参与以及如何就适当住房权帮助权利要求者进行能力建设。最后,联合国人居署研究和能力建设主管爱德华多·莫雷诺谈到了确保应用人权原则来指导城市化进程的重要性,以确保在这个进程中不落下任何人。

继正式主题讨论之后,专家小组回答了一个热心观众的提问,详细讨论了“城市权利”。专家小组阐明说,“城市权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运动,特别是在拉丁美洲,但这目前还不是国际公认的法律权利。